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坑道鉆機井下搬運要求概述
1.人工轉移坑道鉆機時,坑道鉆機拆解的部件分量到達150kg以上的,至少要有六人轉移,轉移前要用8#鉛絲將部件捆綁牢固,轉移時,留意腳下的雜物和其他大型物件將人絆倒,轉移時要同起同落,前后相同肩互相調配好,以免形成人身傷害。
2、裝車運送坑道鉆機時,坑道鉆機和設備(如開關、水泵等)能用礦車運送的有必要運用礦車。使用平板車運送時有必要將鉆機用4分鋼絲繩按要求固定,運送的機及隸屬設備與平板車、固定繩子的著力點有必要用木板襯墊,禁止直接“鐵對鐵”固定。
3、在坑道鉆機運送過程中需人力推車時,有必要履行《礦山安全規(guī)程》規(guī)則:1次只準推1輛車,禁止在礦車兩側推車;對車行前方要做好撤人、清障礙物工作,在運送區(qū)域兩端要設好警戒,特別是有岔口的地點要宣布警號;巷道坡度大于7‰時禁止人力推車。
4、小巷運送坑道鉆機,按集團公司、礦小巷運送相關文件履行:牽引區(qū)不得有人、絞車司機持證上崗、礦車聯(lián)合有必要運用正規(guī)銜接裝置、上車尾巴,并履行運送“五聯(lián)鎖”。